行業資訊
鄉村振興銜接資金能否用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?
鄉村振興銜接資金可以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,部分用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,具體規則如下:
一、允許使用的政策依據
國家層面支持導向:自然資源部2022年明確,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前提下,可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以鄉鎮或村為單位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,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,騰挪空間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和鄉村振興。地方統籌使用規則:多省份明確可統籌銜接資金支持全域整治相關建設:河南明確土地出讓收入中用于農業農村資金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交易價款等,可按規定統籌支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。山東要求統籌鄉村振興、生態環境建設、產業發展等資金,支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,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申請使用中央投資、省級專項資金和債券資金。廣西南寧2024年明確指導各縣(區)按規定安排鄉村振興銜接資金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,助推鄉村振興。
二、可支持的全域整治具體范圍
銜接資金僅可覆蓋全域整治中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、推進鄉村振興直接相關的支出,包括:
產業配套類:全域整治中配套的農業生產設施、產業配套小型基礎設施(如倉儲保鮮、冷鏈物流、小型水利設施等)、脫貧村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相關建設。人居環境與公益設施類:整治區域內必要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(垃圾清運、污水處理、廁所改造等)、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(水、電、路、網等農業生產配套設施)建設短板補齊。規劃與實施類:有條件、有需求的村莊編制村莊規劃,以及鄉村振興規劃相關項目。
三、禁止使用的情形
銜接資金不得用于全域整治中與鄉村振興無關、違規的支出:
不得用于單位基本支出、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、修建樓堂館所、獎金津貼福利補助、償還債務墊資等。不得用于單純追求指標交易、商品住宅開發、違背農民意愿大拆大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整治內容。突破“三區三線”管控、違規調整永久基本農田、破壞生態環境的整治工程支出。
四、使用管理要求
縣級可統籌安排不超過30%的到縣銜接資金,支持非貧困村發展產業、補齊必要基礎設施短板及縣級鄉村振興規劃相關項目。納入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的銜接資金,需執行縣級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。資金使用需符合生態紅線、永久基本農田、城鎮開發邊界管控要求,優先保障農民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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